最高法再发布贯彻实施民法典案例:对“和稀泥”说不******
中新社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张素)民法典实施以来,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工作不断加强。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2日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发布案例旨在更好指引人民法院统一正确实施民法典,始终强调明辨是非、惩恶扬善、定分止争,对“和稀泥”的做法坚决说不。
继去年2月发布第一批13件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后,最高法此次再发布16件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孙某燕与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等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
案情显示,孙某燕使用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提供的移动通信号码,并支付费用。但在孙某燕多次明确表示不接受电话推销业务后,该公司仍继续向其进行电话推销。
法院认为,民法典在总则编和人格权编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作出专门规定,特别是对民众反映强烈的以电话、短信、即时通信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侵扰他人私人生活安宁的行为进行了严格规制,故判决被告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未经原告孙某燕的同意不得向其移动通信号码拨打营销电话,并赔偿原告交通费用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据统计,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一审物权纠纷案件65万件、合同纠纷案件2027万件、人格权纠纷案件33万件、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案件92万件、环境资源类案件31万件。
此外,基于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汇聚的全国案件文书数据进行检索,2021年1月至2022年11月,适用民法典英烈保护条款的一审裁判文书数量达679件,居住权为772件。
“通过相关案件的办理,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得到全面保护、产权政策得到有效落实,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在当日新闻发布会上说。
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颁布后,最高法先后制定了民法典时间效力解释、担保制度解释、总则编解释、人脸识别解释、生态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解释等共计19件司法解释,在统一裁判尺度、厘清法律适用争议问题等方面发挥作用。(完)
哪些人容易发生“沉默性缺氧”?听听医生怎么说******
一些新冠病毒感染患者特别是老年患者有不同程度的缺氧,很多人在家里配备了制氧机等吸氧装置。患者如何科学进行吸氧治疗?哪些人容易发生“沉默性缺氧”?什么情况下患者要到医院就诊?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一起了解一下。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急诊科主任医师孙传政说,一般情况下,患者如果缺氧,常会出现气促、呼吸困难、胸闷等症状,但也有部分患者即使血氧含量下降明显,却没有胸闷、呼吸困难等表现,这就是“沉默性缺氧”,这种情况容易被忽视。需要注意的是,老年患者容易出现“沉默性缺氧”。
“不是所有新冠病毒感染者都需要吸氧,只有重症患者才需要进行吸氧辅助治疗,血氧饱和度在95%以上的患者不需要吸氧。”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主任孟婕说,沉默性缺氧多发生在高龄老年人和有基础疾病的老年患者中。一旦患者缺氧,需立即监测血氧饱和度情况,并立即停止活动。患有心血管疾病、免疫缺陷的患者,可以备一个指氧仪,了解身体状况。
很多人在家里配备了吸氧装置,如便携式氧气瓶、氧疗机、制氧机等。孟婕说,很多老年患者缺氧程度不重,血氧饱和度在90%-94%的患者可以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居家氧疗。需要注意的是,老年人吸氧并不是越多越好,长期、过度吸氧也可能导致氧中毒,造成机体细胞和器官损伤,因此患者进行家庭氧疗,要在医生指导下进行,不可盲目过量吸氧,避免身体出现不良反应。
孟婕提醒,目前新冠病毒感染患者要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选择不同的氧疗方式。氧疗方式主要包括双通道鼻导管吸氧、面罩吸氧、高流量吸氧、无创呼吸机和有创呼吸机治疗。家庭制氧机的流量较小,患者在家庭吸氧不能缓解缺氧状态的情况下,需要到医院进行评估,接受专业治疗。
患者如何缓解轻微呼吸困难呢?“可以采取俯卧位通气,增加前胸部的血流量和背部的通气量,改善气体交换,提高血氧饱和度,缓解呼吸困难。”湘雅三医院呼吸治疗师龙检说,俯卧位通气适用于大多数的新冠病毒感染患者,要求患者处于清醒状态且意识清楚,能够自主翻身。(记者帅才)